四川凯发k8国际兴川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某国企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1.1四川凯发k8国际兴川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某国企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法律服务项目已具备公开比选条件,项目业主为四川凯发k8国际兴川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四川凯发k8国际兴川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四川凯发k8国际兴川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某国企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法律服务项目。
2.1.2 最高限价:16万元,其中基础代理费不高于8万元,风险代理费不超过8万元;
2.1.3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2.1.4 被告:深圳市某国企。
2.1.5诉讼标的:约1000万元(涉诉金额可能变化,以实际为准);
2.1.6管辖地:深圳市;
2.1.7代理阶段:一、二审、再审(若有)、反诉(若有)、执行;
2.2服务期限: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执行完毕为止;
2.3服务内容:
(1)全面分析案情,对相关事实与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
(2)梳理案件的证据资料,制定诉讼方案和策略;
(3)准备草拟答辩状、代理词、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
(4)代理与本案相关的一审、二审、再审(若有)案件庭审(含反诉);
(5)向法院递交相应的文书和资料、领取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
(6)受询价人委托参加可能发生的诉讼程序、谈判、和解、调解活动,就调解、和解方案提出意见,并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
(7)提起上诉,拟定上诉状,参加应诉工作;
(8)在重要节点,以工作报告形式及时通报委托事项办理进展,征求意见;
(9)代理案件执行工作;
(10)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法律事务。
2.4质量标准:满足行业及比选人要求;
2.5项目概述:2021年4月22日,比选人与深圳某国企签订采购协议,双方约定由比选人为其提供生产经营性物料及相关服务,后比选人依约提供了相应物料,双方对部分物料进行了结算,开票结算金额为约700万元,对方支付了货款约600万元,后经核实确认,对方在采购协议项下仍有货款约1000万元(含税)的货物未进行提货,亦未支付货款。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合法存续且年度年检合格。
3.2 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无严重违反失信、经营异常,没有处于参选禁入期内,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律所及团队成员无刑事犯罪记录,近3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4参选人须具有与本比选项目相应的法律服务能力,参选人需指派三名熟悉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专职律师承办本案,其中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年限在3年(含)以上。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自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1日上午10:30前。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凯发k8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renda.com/xwzx/jtyw/index.shtml)发布。参选人通过指定网站自行下载。
五、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5.1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1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2栋A座11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六、比选结果公示
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7日内,将比选结果在四川凯发k8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renda.com/xwzx/jtyw/index.shtml)上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凯发k8国际兴川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2栋A座11层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18883114065
八、相关附件
附件:四川凯发k8国际兴川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某国企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法律服务项目公开比选文件.docx
2025年7月3日